7月中旬,家住贵阳的王先生在一家水泥销售店购买了一批贵阳某水泥厂生产的水泥用于自建房屋,结果房屋出现开裂的情况,经检验,其购买的为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水泥。近日,经工商部门调解,厂家一次性赔偿给消费者10000元。
据了解,王先生察觉水泥可能存在质量问题后,曾自行将水泥送往相关部门检验,结果显示为相关技术要求不合格,他便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由于消费者自行送检不符合法定抽样检验程序,所以我们按照法定程序重新进行抽样送检,并由贵州省建筑科学研究检测中心派人到现场依法进行抽样。”执法人员说,送检结果为复合硅酸盐水泥相关技术要求不合格。
经调解,水泥生产厂家和消费者达成一致意见,由厂方一次性赔偿消费者10000万,同时承担检测费用4500元。
据了解,王先生察觉水泥可能存在质量问题后,曾自行将水泥送往相关部门检验,结果显示为相关技术要求不合格,他便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由于消费者自行送检不符合法定抽样检验程序,所以我们按照法定程序重新进行抽样送检,并由贵州省建筑科学研究检测中心派人到现场依法进行抽样。”执法人员说,送检结果为复合硅酸盐水泥相关技术要求不合格。
经调解,水泥生产厂家和消费者达成一致意见,由厂方一次性赔偿消费者10000万,同时承担检测费用4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