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26 09:07:56 来源:水泥人网

山东高密水泥厂债权资产营销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拟对从潍坊市工商银行收购的山东省高密市水泥厂债权进行处置,截至收购时累计债权总额1524.72万元。其中本金 916.5万元、利息608.22万元,债务人以自有430台机器设备抵押贷款 890万元,办理了高工商(2002)抵登字第0003 号抵押登记证;由高密市橡胶厂担保贷款 26.5万元。保证人高密市橡胶厂于2005年3月9日被高密法院(2005)高破裁字第3-1号民事裁定宣告破产,工行申报债权,一般债权受偿率为零。

债权资产:山东省高密市水泥厂,1988年11月16日成立,组建单位高密市经贸委,注册资本1434.8万元,位于高密市交通路130号。2005年6月22日,高密法院(2005)高破裁字第2-1号民事裁定书宣告高密市水泥厂破产还债。宣告破产后,工行申报债权,2005年11月6日高密法院(2005)高破裁字第2-6号民事裁定书确认工行同我公司债权额为 15303522.6元,实际清偿额为零。我公司于2006年5月8日向高密法院及清算组递交《关于变更山东省高密市水泥厂破产债权申报人和落实优先受偿权的申请书》。2006年12月23日以(2005)高破裁字第2-16号民事裁定书终结破产程序。2009年4月,法院正式送达我公司(2005)高破裁字第2-16号破产终结民事裁定书,破产终结。

欲了解债权详细信息请登录我公司网站http://www.gwamcc.com 。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我办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孟新赵娜

联系电话:0531-82079897、 82079798

传真:0531-82079897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168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

200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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