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10 14:16:21 来源:水泥人网

冀东水泥关于收到退税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财税 [2008]156号文件规定,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并且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经唐山市丰润区国家税务局批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于2009年12月7日收到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退还增值税2,650万元,全部计入当期利润总额。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09-61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退税公告的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9年11月4日,公司公告了《关于收到退税公告》,即征即退政策内容原引用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财税字 [2001]198号文件规定:对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及其他废渣生产的水泥,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现改为引用200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8]156号文件,文件规定: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并且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退还增值税金额不变。

特此更正。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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