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11 13:20:20 来源:水泥人网

池州海螺获“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称号

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近日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省厅对池州海螺劳动保障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对海螺集团重视劳动保障做法的高度褒扬。

公司工会副主席吕红玉代表公司接受荣誉奖牌

多年来,公司严格按照依法治企的原则,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要求健全劳动管理机制,强化劳动合同管理,严格规范各类用工行为,优化档案资料管理,按时足额缴纳“五险一金”费用,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依法进行劳动用工登记、劳动合同订立、变更、续签、终止和解除工作,同时依据股份人力资源部下发《维修岗位技能等级考评及技师评聘实施细则》(讨论稿),制订和完善本单位维修人员技能等级考评方案和工作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为公司良性发展奠定了人力资源基础。

在工资考核发放上,以绩效考核为手段,依据海股[2009]108号《关于下发〈09年下半年考核激励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在持续推行四大生产单位吨工资含量包干提取的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对公司工资考核激励措施进行调整和优化,突出对效益的挂钩考核激励,并坚持指标从严的原则,保证工资提取发放平衡,职工劳动报酬的按时、足额发放和逐年增长。

在职工福利保障上,公司积极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生育保险,保证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按月缴纳;坚持各类保险统一属地的管理原则,做好集团内部调动人员各类保险的转移对接工作,并加强对社会保险知识的宣贯,增强了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不断发展;按年休假条例规定,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保证了职工享受法定休息、休假的权利。

在保护员工身心健康方面,公司定期组织员工体检,每逢重大的节假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娱活动,尤其在保护女职工权益方面,公司根据定岗定编要求和岗位工作职责合理安排女员工上岗,充分保护女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期间的各项权益,并对“三期”期间的女工全额发放各项工资、奖金和津贴,最大限度维护女工的各项劳动保护权益及其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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