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干涉招标投标的行为,会引起以下法律责任: (1)责令改正。行为人有前述违法行为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2)行政处分。单位从事前述违法行为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个人利用职权从事前述违法行为的,也应当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以上法律责任的主体为任何有法律责任能力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但更多的是行政部门,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是享有职权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