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26 14:53:50 来源:水泥人网

利好疆内水泥龙头企业

   昨日新疆工作座谈会在北京结束,会议以“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为主题,决定:(1)在新疆率先进行资源税费改革,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2)对新疆困难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3)“十二五”期间新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将比“十一五”期间翻一番多;(4)鼓励银行到新疆设立分支机构;适当增加建设用地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占用未利用地指标;(5)适当放宽在新疆具备资源优势、在本地区和周边地区有市场需求行业的准入限制;逐步放宽天然气利用政策,增加当地利用天然气规模等。目标:(1)到2015年新疆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和人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2)到2020年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主要观点:

1.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率预计可达25%。按照中性假设,“十二五”期间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十一五”期间增长200%,则年均增长率可达到25%,快于“十一五”期间22%的年均增长率。

2.GDP年增长率预计可达15%。2009年新疆人均GDP为全国平均值的68%,要到2015年新疆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则未来5年新疆的GDP年均增长率将达到15%左右。

3.新疆的新建水泥产能有可能率先开闸。作为水泥生产的主要原材料,新疆区内石灰石资源丰富、煤炭预测储量约占全国的40%,且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增加了对水泥的需求,因此我们认为,水泥行业符合“适当放宽”“准入限制”的行业,新疆的限制新建产能政策有可能率先开闸。

4.利好疆内水泥龙头企业。我们认为,中央针对新疆的一揽子政策,对疆内水泥龙头企业形成了短期和中长期的双重利好。短期内,民生工程和基建工程的大量上马,增加了对水泥的需求,由于去年以来的限制新建产能和淘汰落后政策,使得新增供给不能满足新增需求,推高水泥价格,企业利润增加;中长期来看,疆内水泥龙头企业通过新建产能扩大规模,提高区内水泥产业集中度,加上税收和能源成本优势,支撑业绩的长期增长。

5.维持对西部建设的“中性”评级。混凝土企业的下游行业主要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公司的主要业务集中在城市中,政策上并未明确惠及,且上游水泥价格的上涨将侵蚀利润,因此维持对西部建设的“中性”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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