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人网】 飙涨的煤价挑战决策层的容忍度,国家发改委公开出面平抑煤价。
近日,神华、中煤、山西同煤、焦煤等大型煤炭企业同时接到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煤炭企业遵循今年年度合同煤价,已涨价的煤炭企业要在6月底前退回;国有煤炭企业、行业龙头企业要带头保持市场煤价基本稳定,不能带头涨价。
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也在第一时间配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加强煤炭供应、维护市场稳定的通知》。通知称,各级煤炭主管部门要督促协调煤炭企业严格按照供需双方所约定的数量、价格、质量等条款;煤炭企业要全面履行煤炭销售合同,不得对合同条款的内容随意单方变更,要按时足量向铁路交通运输部门提报正式计划。
无论是国家发改委,还是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均明示,如果有关煤炭企业不听劝诫,擅自变更合同价格的行为,将按《价格法》、《合同法》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如此大力度监管煤炭供需合同,以稳定价格和市场,在以往并不常见。年度合同由供需双方自主衔接签订,合同必须约定数量、质量、价格,与国家发改委、铁道部运力配套。”中国煤炭运销协会理事长王战军告诉记者。
“发改委利用监督煤炭供应合同的方式来稳定市场,在我看来这是较为高明的选择。以往发改委在煤炭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后,才采取紧急应对措施。此次有事前控制的用意。”北京长贸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黄腾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