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03 09:00:49 来源:水泥人网

天山水泥200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水泥人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和扣税后分别为0.3元和0.27元。

股权登记日:2010年7月8日

除息日:2010年7月9日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9年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0年5月14日经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0年5月15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权益分配年度:2009年

2、以公司2009年末总股本312,033,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2.7元人民币现金)。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7月8日

2、除息日为:2010年7月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0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按照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权益分配不包含2009年12月31日后本公司新发行的76,911,544股股份)。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0年7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户

股东名称

1

08*****830

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

2

08*****698

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3

08*****195

新疆对外经济贸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周林英胡峰

咨询电话:0991-6686790、0991-6686791

传 真:0991-6686782

六、备查文件

1、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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