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12 10:53:21 来源:水泥人网

淘汰落后水泥产能 是否还有变通例外

水泥人网讯:    2010年8月5日,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和《关于下达2010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0]251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对2010年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水泥、玻璃、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制革、印染和化纤等18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2087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告。并要求有关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入名单企业的落后产能在2010年9月底前关停。其中水泥企业有762家,占淘汰企业总数的36.5%,水泥行业成为了落后产能的重灾区。

淘汰落后产能 雷声大,雨点小

据水泥人网了解,近年来,我国水泥行业发展非常迅速,水泥产能需求从平衡到过剩。此次工信部明文规定关停762家水泥企业,限期9月之前关停,淘汰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尽管,2009年1月份,工信部发(2009)222号文《关于报送水泥和平板玻璃落后淘汰产能2009年计划及三年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地填报三年彻底淘汰计划;2009年9月7日,工信部颁发了《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严把水泥行业新建线的准入门槛;2009年9月30日,国发(2009)38号文《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文要求9月30日前尚未开工水泥项目一律暂停建设,并提出3年淘汰5亿吨的目标。

从上可以看出,由于落后产能由来已久,近年来,虽然相关部门年年在下决心淘汰落后产能,也年年给地方政府下达淘汰落后产能的指标和要求,但是,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并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反而相反,部分地区又新增了部分许多应淘汰的落后产能。这次是否会取得理想的效果呢?让我们拭目以待。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事实上,真正的淘汰落后产能,关闭水泥企业并不是一件难事。因为,从实际情况看,太多的政策手段和工具都能对落后水泥产能产生制约和控释作用,如环保审批、信贷控制。

关键看相关部门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的态度、决心以及执行力。如果还像以前一样,这边关,那边开,那么,难保此次调控不会变成一“空调”。

除此之外,由于部分地区经济相对落后,缺乏相应的工业基础,短期内难以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项目,不得不选择这些落后产能项目,以满足对政绩的渴求。

据了解,此次“黑名单”被灌水,部分企业早在公布名单之前就已经关停或拆除了生产线,还有部分企业早已更改了名称,那么,工信部公布的要拆除的立窑名单是从何而来呢?

为了确保此次淘汰落后产能、关闭水泥企业的要求令行禁止,不再像以前那样暗渡陈仓,必须用铁的决心和纪律,下达给相关部门。凡不按规定执行的,严格处理,绝不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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