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马实业公司于 2008 年12 月3 日收到控股股东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对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股份”)间接收购本公司的事项的审批程序进展(详见本公司于2008 年10 月11 日公告《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说明如下:
1、中材股份于2008 年10 月14 日将收购报告书及豁免要约收购申请全套资料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
2、中材股份于2008 年10 月2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081501 号),根据要求中材股份需要于补正材料通知书发出30 个工作日内将补正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
3、中材股份已于2008 年11 月3 日根据要求将除中材股份股东大会决议外的其他补正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由于中材股份将于2008 年12 月9 日召开股东大会,因此中材股份的股东大会决议无法于补正材料通知书发出30 个工作日期限内报送中国证监会。中材股份已就此事项向中国证监会做出说明,并将于12 月9 日股东大会召开后将相关文件报送中国证监会。
1、中材股份于2008 年10 月14 日将收购报告书及豁免要约收购申请全套资料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
2、中材股份于2008 年10 月2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081501 号),根据要求中材股份需要于补正材料通知书发出30 个工作日内将补正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
3、中材股份已于2008 年11 月3 日根据要求将除中材股份股东大会决议外的其他补正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由于中材股份将于2008 年12 月9 日召开股东大会,因此中材股份的股东大会决议无法于补正材料通知书发出30 个工作日期限内报送中国证监会。中材股份已就此事项向中国证监会做出说明,并将于12 月9 日股东大会召开后将相关文件报送中国证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