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6 00:50:37 来源:水泥人网

四川金顶控股子公司收到法院传票

    四川金顶(600678)09年6月15日,本公司持有100%权益的仁寿县人民特种水泥有限公司收到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2009)仁寿民初字第1407号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等,仁寿县久久塑业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法院提起诉讼,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法院(2009)仁寿民初字第1407 号传票基本内容:

    1、法院签发时间:2009年6月9日
    2、所涉案号:(2009)仁寿民初字第1407号
    3、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4、被传人:仁寿县人民特种水泥有限公司
    5、被传事由:开庭审理
    6、应到时间:2009年
    7、应到处所:汪洋法庭

    二、法院(2009)仁寿民初字第1407 号《应诉通知书》中《民事诉状》基本内容:
    原告:仁寿县久久塑业有限公司
    被告:仁寿县人民特种水泥有限公司
    原告诉讼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长期有业务往来。经2009年6月3日对账以后,经原告多次催收无果,且目前该企业生产经营不良,对原告的利益影响巨大。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请求事项:
    依法判令被告立即给付货款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正)。本案诉讼费、保全费、案件受理费均由被告承担。
 
    另,2009年6月15日,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2009)乐民解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及《通知书》,获知:申请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未在(2009)乐民保字第13号诉前财务保全的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09年6月10日依法裁定,解除对被申请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伦集团有限公司价值4,000万元的财产的查封、冻结。
    法院(2009)乐民解字第1号《通知书》告知本公司,法院依法解除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申请的,对本公司下列资产的查封、冻结:
    1、对本公司在四川金顶(集团)峨眉山特种水泥有限公司享有的51%的股权的冻结。
    2、对本公司全部机器设备的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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