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公道的王先生终于拿回了因购买劣质水泥获赔的6750元补偿款。
今年4月底,王先生在公道一建材商店购得了本地一水泥厂生产的水泥40吨,用于自建房的基础浇灌。据王先生介绍,施工过程中,他们完全按照技术参数要求进行勾兑、搅拌、沙石清洗,灌浆后的保养也十分小心。没想到,一个月后,竟发现水泥凝固得非常差,易碎呈豆渣样,导致其建房工程完全被搁置下来。王先生遂向该建材店提出赔偿,建材商及厂家以同批次水泥抽检合格为由,拒绝赔偿,并表示可能系使用不当造成凝固效果差。
无奈之下,王先生来到工商部门投诉。经调查,水泥质量确有一定问题,但基于水泥已经被全部使用,无法重新作鉴定,且施工过程也无法核实。工商人员最终表示,责任由双方各承担一半。建材商店和生产厂方向王先生赔偿6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