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人网】2011年9月23日,洛阳市龙门水泥有限公司在处理7号水泥库内漏雨形成的水泥结块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这是一起安全管理不到位,职工缺乏安全教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生产性责任事故。经研究,对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处理如下:
1.给予洛阳市龙门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胡志欣经济处罚,给予副经理石新会撤职处分,给予设备安全及生产安全科科长朱继生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理。
2.责令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向市安委会作出书面检查,对建设发展局负责人杨军和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主任给予诫勉谈话,对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张进峰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3.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有关规定,给予洛阳市龙门水泥有限公司经济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