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人网】葡诚(枣庄)水泥有限公司致枣庄工厂员工的函件目前葡诚(枣庄)水泥有限公司的生产与营利为公司成立以来的最低水平。由于市场等原因,近来枣庄工厂生产的水泥都以低于平均市场成本在进行销售,因此枣庄工厂一直在亏损。另外由于工厂员工从4月17日起一直在罢工,已经严重影响了整个工厂的生产水平及所有员工的收入。自罢工开始,公司就一直尝试以和平解决的方式解决,并且已经答应员工中国区CEO将于4月21日到达工厂与员工代表谈判,协商解决员工反映的问题。但至今为止,员工仍然拒绝先行复工,给公司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为此,我们兹向当地劳动局提交公司向罢工员工发出的最后一份解决方案并正式予以通告。考虑到罢工仍在在持续,以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条等赋予的处理公司与员工之间的重大问题的权利,本函主要向正式向员工通知以下问题:
a) 罢工是公司难以承受的,已经对公司造成了非常实质性的重大损害,如果员工不能在2012年4月20日早上10点前返回工作岗位,进行正常轮班工作的,公司将别无选择,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和第(3)款,第41条第(4)款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5条第(2)款和第(3)款、第27条的规定,解除公司与罢工员工的《劳动合同》,包括按照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以及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理由,由公司单方面合法地终止罢工员工的《劳动合同》。
b)取决于有多少位罢工员工和是否消极怠工在前述期间内返回工作岗位,否则公司将被迫考虑解除更多员工的劳动合同且不予任何的经济补偿金。
鉴于这种情况,公司希望所有员工接受公司提出的最后方案,尽快回到工作岗位,以避免极端情况的发生,对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此款
葡诚(枣庄)水泥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