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水泥行业已经出现全面产能过剩。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水泥协会发出了《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坚决遏制水泥新增产能,加快水泥转型升级的倡议书》。此倡议的提出,非常及时,也非常必要。山东作为水泥生产大省,产能过剩、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已经凸显,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坚决控制增量,进一步优化存量,促进水泥行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以推动山东水泥行业科学健康发展。
山东水泥行业基本情况
山东是我国水泥生产大省,产量自1994年至2008年连续14年位居全国第一,近几年在前两位徘徊。山东也曾经是全国有名的立窑水泥大省,2000年以前,新型干法水泥比重不到10%。“十五”期间,山东新型干法水泥快速发展,到2005年,新型干法水泥比重提高到41.61%,产品结构调整是伴随着水泥总量的持续膨胀来实现的。这期间,水泥总量从2000年的6570万吨迅续发展到2005年的1.42亿吨。针对水泥产能快速增长的趋势,山东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积极向省政府提出建议,要求“控制总量、上大压小、优化结构”,对此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
进入“十一五”后,面对产能过剩和产业结构不合理等深层次矛盾与问题,协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按照水泥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控制总量,优化存量,淘汰落后,调整结构,取得显著成效。2006年全省生产水泥1.66亿吨,是有史以来的最高产量,其后4年分别为1.49亿吨、1.4亿吨、1.43亿吨、1.48亿吨。虽然产量变化不大,但是产业结构和经济效益却发生了很大变化。“十一五”末与“十五”末相比,全省新型干法水泥比重由41.61%提高到80.21%,水泥工业增加值由131.4亿元增加到195亿元,增长48.4%;销售收入由441亿元增加到683亿元,增长54.88%;利税由48.1亿元增加到88.4亿元,增长83.78%;利润由24.5亿元增加到43.1亿元,增长75.92%,经济效益的增长明显快于产量的增长,说明山东省水泥工业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的产业政策取得成效。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山东水泥工业取得了历史最好成绩。全省生产水泥1.52亿吨,虽然同比微增2.71%,但是完成销售收入842亿元,增长27.84%;实现利税142亿元,增长67.46%;实现利润98亿元,增长83.61%。进入2012年,山东水泥产量持续回落,第一季度,水泥产量落后于四川、江苏、河南,位居全国第四位,结束了多年来产量全国第一的位置。
主要做法
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升级
山东在发展新型干法水泥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的过程中,始终把控制总量放在首要位置,注意发展和淘汰的节奏。为了加强对全省水泥产能的调控,专门成立了由分管省长任组长、省直30多个部门参加的全省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并在2008年年初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山东省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坚持“上大”与“压小”相结合,严格按照等量或超量淘汰的原则,对新上新型干法水泥项目规划定点布局,在有资源的地方建熟料基地,在有市场的地方建粉磨站,经审查合格后,由省固定资产投资联席会议核准后方能备案;凡是不符合水泥发展布局和产业政策要求的,一律不予核准。
自2009年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8号)下发以来,我们又及时在水泥行业中进行宣传贯彻。对于每年的淘汰任务下达到各市,落实到每条生产线,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年底则组织力量进行验收。为了鼓励企业淘汰落后的积极性,省财政每年安排几千万元对拆除立窑的企业进行补助,有力地推动了淘汰落后水泥的进度。“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拆除立窑水泥生产线768条,淘汰落后水泥产能7680万吨,超量2980万吨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任务。2011年又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395万吨,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截至2011年年底,全省已建成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77条,年熟料产能880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比重达到85.4%。山东已经由立窑水泥大省跨入新型干法水泥大省的行列,实现了水泥工业不断由大变强的跨越。落后水泥产能的淘汰不仅使全省的水泥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而且还腾出了新型干法水泥发展空间,也使水泥行业的经济效益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