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赵某等海南运康贸易有限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内外勾结、监守自盗,一年多时间从公司偷运散装水泥近千吨,以低价销售到海口长流等地,给公司造成近百万元损失,从中获利13万余元。龙华警方先后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7月25日仍在追捕其余在逃人员。
大量水泥不翼而飞
今年4月,海南运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康公司)经理向龙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他们公司以经营散装水泥等货物为主,每车散装水泥正常销售价约3万元。近日他们发现有一车水泥从公司运出去后,并没有计入公司的销售经营账户,经过调查发现原来是被公司员工偷运出去私自卖掉。他们就此将当事员工开除掉,哪知随后经对近两年的水泥货物运出情况进行核查,发现大量水泥去向不明。该公司经过调查发现,在公司担任调度员、放料操作员和运输车司机的多名员工,存在与外边人员相互勾结、监守自盗等行为。
员工合伙监守自盗
内部员工与外边不法分子相勾结,涉案人员较多,涉案金额较大,此案引起了龙华警方高度重视,警方成立专案组迅速开展侦破工作。
今年6月,在掌握大量证据情况下,警方锁定王某、赵某等9名涉案人员,并先后在将王某某(男,24岁,澄迈人,调度员)、王某(男,22岁,澄迈人,调度员)、赵某旺(男,24岁,昌江人,生产部操作班班长)等7名运康公司的内部员工及1位公司外部的不法人员符某能(男,31岁,文昌人)共8人抓获,追缴回赃款125500元。该公司另外一名涉案人员杨某枕(男,25岁,昌江人)在逃。
公司损失近百万元
经查,自2011年1月至2012年4月以来,王某、赵某旺等人利用公司内部管理混乱及职务便利,各自在工作当班之际监守自盗,勾结符某能等人,先后交叉作案偷运散装水泥。为了不被公司发现,他们采取各班人员每月轮流作案,隔段时间偷运一次等方式,从运康公司偷运水泥近千吨后,低价销售到长流等地,从中获利13万余元,造成运康公司损失近百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