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亿银行承兑汇票,在中材国际的公告中,很无辜的“丢失“了。
在一家正常的公司中,这2亿元的汇票,应是躺在保险柜,由专人看管,每日盘点。
中材国际12月20日发布公告称,其子公司东方贸易向钢贸商及钢厂开出的近2亿元银行承兑汇票丢失,部分货物去向不明。
虽然中材国际在公告中云淡风轻,语焉不详,且在公告发出后电话一直无法接通,但其公开信息中仍透露出三大疑点。
首先,中材国际副总裁兼东方贸易董事长、法人代表方芳在11月底提前辞职。方芳是出票人东方贸易的法人代表,此次蹊跷“丢失”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有方芳或其授权人的签章。
第二,公安的介入,一起普通的票据丢失案无需如此劳师动众。
第三,便是此案中的被中材国际“保护”起来的涉案银行和钢贸公司。须知,钢贸行业水深火热已久。
2亿银行承兑汇票蹊跷丢失出票授权法人代表提前闪辞
“恐怕不是票据丢失这么简单。”一位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12月20日,中材国际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东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贸易”)发现部分票据和货物存在风险。
公告称,东方贸易与钢贸公司签订的2份采购合同中,由银行向钢贸公司开具的12张共计1.2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有10张(约1亿元)在传递过程中丢失,另有价值2000万的货物去向不明。此外,根据与钢厂签订的3份采购合同,由银行向钢厂开具的11张总额为9840.9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目前部分汇票和货物去向不明。目前,中材国际公司已采取法律措施,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不过,公告中并未提及涉案钢贸公司及银行名称。根据我国规定,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此案中为东方贸易)必须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因此,涉案银行必定是东方贸易开户银行之一,不过,在中材国际年报中,并未披露到其子公司开户银行。
另外一份值得注意的公告是,11月30日,中材国际副总裁兼东方贸易董事长、法人代表方芳在11月29提出了辞职。
根据我国票据法和相关司法解释,银行承兑汇票作为商业汇票的一种,出票人(此案中为东方贸易)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在实际操作中,出票人公司签章多包括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如若没有,也需法定代表人授权,总之无论如何,东方贸易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得到方芳的授权。
而在中材国际发布票据遗失公告,公安机关介入立案侦查之前,方芳的闪电辞职,不禁令人疑窦丛生。根据票据生效要件,公安部门对东方贸易票据遗失案的侦查,几乎必定会涉及方芳,在这敏感的时间窗口,案发公司法人代表闪电辞职,真的只是因为票据“丢失”吗?
据了解,在一家正常经营的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等重要票据,都应是由专人保管,每日盘点,且保存在保险柜。莫名“丢失”,概率极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