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11 10:00:53 来源:水泥人网

冀东水泥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14.02 1.23% 股吧 研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年 1月10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发展")的通知,自2012 年 7 月 11 日至 2013年1月10日期间,冀东发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18,124,656股, 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 347, 522, 914股的1.345%, 已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增持人: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首次披露增持计划通知及公告的时间

2012 年 7月11日,冀东发展首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公司于 2012年7月11日对外发布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公告》(公告编号:2012-32)。

三、增持目的及计划

(一)增持目的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二)增持计划

1、增持期间:2012年 7月 11日起6个月内

2、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增持前冀东发展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即截至 2012年7月10日,冀东发展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02,385,997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37.28%。

(二)增持情况:

冀东发展确认,截止到 2013 年 1月10日收盘,冀东发展自2012年7月11日至2013年1月10日累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18,124,656股, 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345%。冀东发展共持有本公司股份520,510,653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的38.63%, 已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行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冀东发展表示,作为控股股东将一如既往关注公司的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欢迎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cementren;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投稿请联系:offce@cementren.com,QQ:1229919202业务咨询:18911461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