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人网】近日,从2013年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法律事务工作推进会获悉,集团水泥公司荣获集团公司2011-2012年度法律事务先进单位称号。
近几年来,集团水泥公司紧紧围绕“依法、从严、精细”的治企方针,高度重视依法治企、风险预防工作,充分发挥法律事务在生产经营中的服务、指导、监督职责,抓管理、创效益、打基础、谋发展,保持了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建立健全了全面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规范信息系统,发挥其对企业生产经营中风险防控的预警作用;积极推进法律事务管理系统的运用,修订和完善了《水泥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水泥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积极推广使用集团公司合同范本,合同评审率实现100%;深入开展普法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律知识宣讲活动,提升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减少和避免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促进了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会上,集团水泥公司作了经验交流发言。集团水泥公司夏建国、陶明荣获法律事务先进个人称号,付俊杰撰写的《合同风险防范》论文荣获集团公司法制建设工作征文三等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