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公布的《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淄博市纳税500强企业的通报》中,淄博市有5家涉散水泥生产企业成功入围。2013年,淄博市将依据《关于扶持“双500强”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对纳税500强企业和创新发展500强企业予以表彰并明确扶持政策。
其中,对列入纳税500强企业的新上项目,将优先推荐列入省市重大项目。凡列入省市重大项目的,享受《中共淄博市委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的九条意见》中的各项优惠政策。各金融机构要将纳税500强企业列入重点扶持目录,实行信贷倾斜政策,每年组织2次政、银、企项目对接活动,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纳税500强企业的支持力度,并将支持情况与市对各金融机构的考核奖励挂钩。同时,要提升服务效能,简化审批程序,对纳税500强企业项目审批实行“绿色通道”,限时办结。市各职能部门在法定办结时限的基础上,再减少1/3的办理时间。需国家、省相关部门许可的事项,由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帮助企业做好对上协调和争取工作。切实优化对纳税500强企业的执法环境,防止同一部门多级重复检查和同一年度内多部门多级重复检查同一事项。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市有关部门要及时受理,快速侦办,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纳税500强企业的宣传力度,营造纳税光荣的浓厚氛围,扩大企业社会影响。建立纳税500强企业市、区县领导挂包制度,并与市级领导挂包重大项目结合起来同步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