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县工商局全力维权,帮我拿到了8000元赔偿款……”3月14日,家住湖南省沅陵县沅陵镇胜利门社区居民彭某紧握着县工商局执法人员的手满脸激动地说道。
2013年1月18日,沅陵县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接到彭某打来投诉电话称:自己新装修的房屋,新贴瓷砖出现部分脱落,新刷墙面出现大面积膨胀,怀疑新房装修水泥不合格,要求水泥厂家和经销商赔偿损失,请求工商局执法人员给予协助。
接到投诉后,沅陵县工商局立即组织消保、“315”、城北工商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叫来该水泥经销商和厂家工作人员。经现场实验,执法人员发现彭某购买的该批次水泥存在与墙体结合不完全现象。装修出现的膨胀现象确因水泥质量问题引来,厂家和经销商负责全部责任。然接下来的协调维权却一波三折,水泥厂家和经销商互推责任,只同意给彭某几百元作为补偿,彭某当场拒绝,三方不欢而散。
为帮助彭某争取应有的权益,沅陵县工商局执法人员不厌其烦,多次与水泥厂家和经销商联系沟通,耐心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之后又再次组织三方协调。经过执法人员的不懈努力,水泥厂家和经销商最终答应承担彭某新房装修部分损失,赔偿彭某8000元并当场付清,三方握手言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