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经信委印发了《关于公布2013-2015发展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创建名单的通知》(苏经信节能〔2013〕147号),公布高淳县固城镇等143个乡(镇)为2013—2015年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创建单位。
《通知》指出: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根据江苏省散装水泥“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在2012年开展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创建试点工作的成功基础上,该省经信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创建工作。《通知》还同时公布了《江苏省发展散装水泥示范乡镇考核验收细则(修订版)》
《通知》对江苏省各级散办主管部门、散办、有关乡镇就如何做好创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提高对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的认识
农村水泥用量约占水泥总用量的40%,是发展散装水泥的重要领域,也是实现水泥散装化的主要环节。虽然江苏省散装水泥发展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但农村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使用比例不高,使用包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现象还大量存在。开展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创建工作,不仅可以促进农村建筑传统施工方式的改变,提高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应用比例,还有利于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减轻劳动强度,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是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落实国家有关建材下乡政策的主要手段。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小康工程建设、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加大,农村散装水泥市场潜力巨大。各地要从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的意义,将工作重点有步骤地向农村转移,积极做好创建工作,切实提高农村散装水泥使用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