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0 10:05:42 来源:水泥人网

ST狮头水泥股东质疑搬迁补偿有黑洞

6月17日晚间ST狮头发布“获得关停生产设施补助奖励资金的公告”,称“公司已于2013年6月8日收到狮头集团于2013年2月28日转拨的对现有主体生产设施实施关停的补助奖励资金500万元”。随后有公司小股东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既然狮头集团将500万元转拨给公司了,那么,集团此前收到的7000万元也应该转拨给上市公司才对。

“从目前已有的资料显示可见,狮头集团此前收到的7000万元应该也属于公司搬迁补偿款,集团应该转拨给公司,而不是集团自用。”上述公司股东说道。

股东追讨7000万元补偿

有ST狮头小股东向记者说道:“从这次狮头集团转拨500万元给公司就可以看出,由于公司的搬迁是由狮头集团主导的,所以搬迁补偿款也都是先给集团然后再由集团转拨给公司。这就给了集团借机将搬迁补偿截留自用不给公司的机会。”

据ST狮头公告称,根据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太原市财政局并环发【2013】13号、并财城【2013】22号文件《关于下达2013年太原市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专项资金第一批资金计划的通知》及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狮头集团【2013】第9号《关于转拨“太原市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专项资金第一批资金”的通知》,公司已于2013年6月8日收到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28日转拨的对现有主体生产设施实施关停的补助奖励资金500万元,该资金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公司主体生产设施关停、转型发展。

有股东表示,如果不是媒体披露,这500万元补偿款恐怕都不会给公司转拨下来。更有股东认为,既然狮头集团已经将收到的500万元补偿款转拨给公司,那么,集团也应该将此前收到的7000万元也转拨给公司。

“从目前的证据来看,狮头集团2009年收到的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7000万元明显属于搬迁补偿款,”有公司小股东向《证券日报》记者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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