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以来,甘肃省坚持把污染减排作为推动和加强环保工作的重要抓手,继续安排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确保完成减排目标任务。
近期,甘肃克服省级财政吃紧的困难,在前期资金投入基础上,甘肃省环保厅会同省财政厅,再次安排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033亿元,用于补助各项减排项目。
2700万元—补助火电机组脱硝和低氮燃烧器改造工程
按照每个火电机组脱硝工程补助150万元~250万元、每台火电机组低氮燃烧器改造工程补助100万元的标准,甘肃省环保厅会同省财政厅,继续安排省级环保专项资金2700万元,专门用于全省12台火电机组脱硝工程和3台火电机组低氮燃烧器改造工程建设。
以上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减排氮氧化物44059.03吨。根据安排,到今年底,全省将完成24台火电机组脱硝工程。届时,甘肃省将基本完成“十二五”国家下达的火电行业单机30万千瓦以上机组脱硝任务。
740万元—补助火电机组脱硫设施烟气旁路取消工程
甘肃省环保厅会同省财政厅对纳入2013年全省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计划年内完成火电机组脱硫设施烟气旁路取消工程的15家企业37台火电机组,按照每台火电机组脱硫设施烟气旁路取消工程补助20万元的标准,专门安排省级环保专项资金740万元。
上述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减排二氧化硫3530吨。预计到2013年底,甘肃省将基本完成采用湿法脱硫工艺的已建成火电机组脱硫设施烟气旁路取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