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中的天壕节能9月18日发布公告,宣布撤销刚刚在7月20日推出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原因是公司开始策划重组事项。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至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0日内,不得进行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
在重组与股权激励中,公司果断选择了前者,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股权激励就此夭折,因为6个月后,天壕节能可以再度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终止激励为重组铺路
天壕节能称,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撤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相关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一并撤销。公司董事会承诺自决议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
天壕节能称突然终止重组是因为根据《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的规定:“公司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至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0日内,上市公司不得进行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
值得注意的是,天壕节能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推出与筹划重大事项的提出相隔不到一个月,两者时间上的矛盾无疑有违相关规定。对此,天壕节能为了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果断选择放弃激励,为重组铺路。
天壕节能表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撤销后,公司表示将另行寻找合适的时机推出股权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