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印发《贵州省推行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实施方案》,明确2013至2015年,省住建厅将每年安排1.5亿元用于对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建设企业贷款贴息或补助,省环保厅每年安排1000万元支持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建设,省经信委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该项目贷款贴息,以全面提高我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到2020年全省县城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高于西部平均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目前,我省生活垃圾处理以卫生填埋技术为主,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垃圾填埋二次污染风险加剧,表现在生活垃圾产生量快速增长,大部分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
按照方案,2015年底前完成全省47个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建设,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生活垃圾多元化处理体系,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比例达到30%;到2020年全省县城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高于西部平均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我省推行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将采取“两步走,一评估”的推广模式,47个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设施分两批建设。
2013 至2015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每年安排1.5亿元用于对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建设企业贷款贴息或补助,其中5000万元用于县、镇(乡)、村垃圾收运系统建设补助;省环境保护厅每年安排1000万元支持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建设;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贷款贴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按照有关政策予以支持。
市容环卫部门运输生活垃圾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降低垃圾运输成本。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实施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水泥企业的上网电量,按照国家相关电价政策予以支持。
逐步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鼓励有实力的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等形式参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采用BOT、TOT、委托经营、合资经营等多种模式市场化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