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07 22:13:53 来源:水泥人网

英德水泥厂爆炸案10死20伤背后的隐情

2013年9月6日下午3时,英德市公安局河头派出所原副所长丘某征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此前4天,英德市民用爆破器材专卖有限公司(下称“民爆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凌某燕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另有5人被判处3年及以下刑罚……

这些人受刑,都与一次震惊全国的安全事故有关——2012年8月27日,一辆满载炸药的货车在英德市英红镇对面的矿山发生爆炸,导致10人死亡20人受伤,是为英德“8·27”爆炸案。

这次致命的爆炸到底是如何发生的?其中还有着怎样的隐情?

【惊天爆炸】

炸药在装卸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10人死20人伤的惨剧

爆炸的发生并非偶然。

2012年8月27日上午10时许,英德龙山水泥有限公司(下称“龙山公司”)采矿工段副段长吴利给民爆公司打了个电话,叫对方下午1时30分之前送炸药到矿场。

当天12时许,民爆公司共装载着13.488吨炸药和469发雷管的三辆车辆先后出发,目的地是位于英德市望埠镇的龙山公司矿山分厂133平台爆破作业现场。

14时31分,粤RP0661运输车在卸货过程中车厢内突然发生爆炸,该车完全炸毁,汽车碎片由炸坑向四处抛射,最远距离约500米。“当时先是听到 ‘轰’的一声,一只耳朵就完全听不见了,然后一阵黑烟笼罩了整个现场,几乎看不到人。”爆炸发生时距离爆炸核心只有约50米远的吴利告诉羊城晚报记者,爆炸发生后他一心想去抢救工友,但跑到一半就跑不动了--一块两三厘米的车辆爆炸的碎片飞进了他的腰部,鲜血直流,他随后和其他19名受伤者一起被送到医院抢救,因为距离爆炸车辆太近,在所有伤者中他是最严重的一个。

据英德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现场勘验,事故共造成包括龙山公司钻机工、保安、爆破工、司机等10人当场死亡,20人受伤,其中周边群众11人受伤。爆炸现场西面的英红镇街道一小区住宅楼外墙玻璃窗均受损破裂,英红镇农村信用社服务厅外墙和小太阳幼儿园等多处建筑外墙玻璃均受损破裂。

根据现场爆炸坑位置、形状、体积,以及粤RP0661汽车碎片分布,勘验认定此次事故中心炸点为该车车厢内后轴位置偏右后。勘验人员核实发现,事发车辆粤RP0661装载炸药共8.16吨,而该车核载重量应为7.405吨,超载0.755吨。

爆炸导致直接经济损失105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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