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纪委和国资委纪委的统一要求,集团纪委近期对15家所属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是按照集团纪委的工作部署、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以重点抽查方式进行。抽查内容主要包括“八项规定”配套制度是否建立、具体贯彻执行情况、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带头执行情况,以及“三重一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等。抽查对象包括北京、南京、天津和湖南等地区的15家单位,涵盖了集团各业务板块,具有较广泛的代表性。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制度以及相关会议记录、对领导成员、在职及离退休职工代表进行访谈以及接受来信来访等形式开展检查,共访谈了87名个人、查阅了100多份制度和文件。
从抽查情况来看,集团各单位贯彻“八项规定”精神总体情况较好,主要体现在:一是重视程度普遍较高,各单位领导干部能带头执行、以身作则,并在单位内部推行较严格的管理;二是制度建设较全,各单位基本都已建立“八项规定”的有关配套制度,并在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完善;三是作风转变效果较明显,会议、接待、因公出国(境)、职务消费及公车管理等方面的费用与去年同期相比都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抽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比如有的单位制度还不够完善、个别单位“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公务用车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等。检查组根据实际情况,在检查后向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反馈,提出了整改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