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产品作为建筑工程的重要原材料之一,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安徽省质监局22日通报的2013年水泥产品省级监督抽查结果显示,两家水泥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存在不合格现象。
本次监督抽查在全省7个地市(合肥、阜阳、六安、芜湖、马鞍山、池州、黄山)的水泥产品生产领域内共抽取80组水泥样品,检测依据为《水泥产品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GB175-2007 《通用硅酸盐水泥》、GB/T 2015-2005 《白色硅酸盐水泥》及GB 6566-201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检验项目为:烧失量、三氧化硫、氯离子、细度(白色硅酸盐水泥)、白度(白色硅酸盐水泥)、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等级及放射性核素限量等。
经检测,标称安徽远宏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远宏复合硅酸盐水泥(标称规格型号 P•C 32.5 标称生产日期(批号)2013.07.23),强度等级、安定性项目不合格;标称祁门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石川复合硅酸盐水泥(标称规格型号 P•C 32.5 标称生产日期(批号)2013.07.31/20130106#),放射性项目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