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4 11:26:56 来源:水泥人网

化解过剩产能 多地画好路线图

“请研究提出2014年15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计划,以及计划淘汰的企业名单、主体设备(生产线)和产能。”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与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2月20日前报送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计划,并表示中央财政将对此项工作予以相应支持。

这一要求显然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文件精神,确保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期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而在这之前,“指导意见”文件发出之后,一些被重点点名的地区已立即作出反应。山东、江苏、安徽、河北、山西等地相继出台了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未来几年化解过剩产能的目标任务,提出化解“路线图”。

山东 产能过剩项目不上马

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近日原则通过《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表示将不再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项目,以期有效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炼油、轮胎等行业的过剩产能。

根据计划,到2017年,山东省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分别控制在5000万吨、1.5亿吨、400万吨、1亿重量箱和600万载重吨水平,保持炼油、轮胎行业产能基本稳定。

此次山东省要求,今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违规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不得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等手续,质监部门不予办理生产许可,坚决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合理控制产能规模。同时,全面清理违规项目,凡是未开工的违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凡是不符合产业政策、准入标准、环保要求的违规项目一律停建。

山东省将通过“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来化解过剩产能。其中在“淘汰一批”上,山东省决定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5年年底前,全省钢铁产能压缩1000万吨以上,淘汰电解铝行业16万安培以下预焙槽。同时,有序引导落后产能有序退出,济南、青岛、淄博、潍坊、日照等市严格限制钢铁、水泥、有色、炼油行业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青岛、东营、烟台、威海、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市不再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除外),全省严格控制新增水泥粉磨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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