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西南环保督查中心不久前对重庆、四川、贵州、云南4省(市)水泥行业脱硝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开展了全面调查。通过调查,发现西南地区水泥行业脱硝工作存在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由于之前的排放标准较为宽松,客观上纵容了企业消极脱硝等问题。
当前,急需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新的排放标准,有力运用经济和市场手段,大力推动西南地区水泥行业的脱硝工作。
西南地区水泥行业脱硝现状
西南地区各省市近年来纷纷出台政策,加快水泥行业脱硝。截至目前,重庆、四川、贵州3省(市)均已出台相关规定,明确要求日产2000吨及以上熟料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必须建成投运脱硝设施。重庆市于2012年颁布实施了《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将水泥厂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定为350mg/m3,倒逼水泥行业加快脱硝设施建设和运行步伐。
从西南地区水泥行业的基本情况看,截至2012年底,西南地区共有水泥生产线975条,总产能约101万吨熟料/日,2012年累计生产熟料约2亿吨,约占设计总产能的2/3。从2012年全口径统计表中可以看出,尽管旋窑生产线只有立窑生产线的一半多,但熟料产量却是立窑产量的约8倍,其中,日产熟料2000吨及以上的旋窑生产线占绝对优势。从中可以看出,由于地方积极淘汰落后产能,水泥行业激烈竞争,加速了立窑的关停和二氧化硫排放量的减少。但是,由于旋窑的氮氧化物排放强度远大于立窑,因而仍对西南地区氮氧化物的削减构成了巨大压力。
从西南地区水泥行业脱硝设施建设情况看,截至2013年底,西南地区建成脱硝设施生产线约200条,总产能约60万吨熟料/日,占旋窑设计总产能的76%。通过统计得知,除了部分投运时间不长或运行不稳定的脱硝设施,本次纳入调查的42条水泥生产线脱硝设施,其平均烟气量为32.88万Nm3/小时,脱硝前后氮氧化物平均浓度分别为863mg / Nm3和358mg/ Nm3,平均脱硝效率为55%。
西南地区水泥行业脱硝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目前各地推进减排工作仍然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脱硝工作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一些承担氮氧化物减排主体任务的企业,缺乏自觉性和主观能动性,也缺乏法规的强制约束力,仍在被动应付减排工作。如少数水泥厂虽已建成烟气脱硝设施,却没有配备专门的运行管理技术人员,现有操作人员对脱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知之甚少,企业没有规范的脱硝设施操作规程和运行台账,设施的实际运行管理很不规范。
二是之前排放标准较为宽松,客观上纵容了部分企业消极脱硝。除重庆外,西南地区其余地方均未出台相应的水泥行业地方排放标准。因之前的国家排放标准较为宽松,部分水泥企业建成脱硝设施后,存在脱硝设施间歇运行和喷氨量不足的情况,一些脱硝设施甚至处于闲置状态,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造成不良影响。同时,水泥厂烟气脱硝设施中控系统不完善的问题较为突出,部分中控系统既没有保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的历史曲线和数据,也没有记录喷氨量、氨罐液位、氨逃逸率、分解炉烟气出口温度等核心运行参数。有的企业甚至还没有将CEMS数据接入中控系统。这导致企业难以受到有效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