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4 08:57:12 来源:水泥人网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集团”)自查,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13日,冀东集团因融资需要存在将其所持本公司5%以上股权进行质押或解除质押行为,具体公告如下:

1、2013年2月4日,冀东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200万股质押给浙商银行天津分行,占公司总股本的5.34%。质押期限为2013年2月4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为止。

2、2014年1月14日,解除了于2012年12月27日质押给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1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7%。

截至2014年3月13日,冀东集团将累计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200万股进行质押,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05%。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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