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1 08:57:34 来源:水泥人网

天山房产与天山股份达成水泥厂搬迁协议

天山房产与天山股份达成水泥厂搬迁补偿协议,也使得仓房沟片区最大的污染企业“搬挪”加速。

4月10日,记者在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告上看到,其对仓房沟厂区进行整体搬迁,现搬迁所涉及土地通过招拍挂,由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山房产)摘牌并与天山股份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约定搬迁补偿款累计达11.32亿元。

根据公告所显示的搬迁补偿协议,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涉及的搬迁补偿资金由天山房产承担,天山房产按照分步搬迁交付资产所对应的价值分期支付给天山股份。双方确认本次搬迁补偿总金额约为11.32亿元,其中搬迁土地补偿款约2.79亿元,地上建筑及设备约6.1亿元,人员安置补偿款约2.44亿元。

首期土地补偿款2.79亿元,在土地摘牌后,政府返还的款项抵作天山房产支付的补偿款,差额部分由天山房产进行补足;天山股份为该项目前期筹划所支付的费用约175万元,由天山房产在取得土地开发权时的当年一次性支付。

据介绍,水泥厂搬迁的总款项将分6年分期支付,而在今年内,天山股份将获得共计3.24亿元的补偿款,其中,搬迁土地补偿款2.79亿元和地上建筑和人员安置补偿款4480.35万元,而天山股份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仅为2.88亿元。

乌市国土资源局挂牌成交信息显示,5宗地总成交价款近3.11亿元。乌市一家房地产研究机构负责人分析认为,这一成交价基本与目前仓房沟周边近45万元/亩的土地市场价大体相近。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遵照规划,整体迁出,分步拆除交付,分期补偿”的搬迁及开发原则,天山股份拟分6年拆除交付搬迁资产,相应分6年获得搬迁损失补偿。考虑到乌鲁木齐商业用地的增长趋势,天山股份方面强调,按照一次性取得土地开发权、分期交付土地的实际情况,天山房产将按照每期开发净收益的28%付给天山股份搬迁土地增值追加补偿。

此前,根据乌市人民政府《关于乌鲁木齐市中心城区化工等污染企业搬迁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和部署,天山股份将位于乌市仓房沟路水泥厂街242号的仓房沟厂区(即天山公司一、二分厂生产厂区)进行整体搬迁。对此次搬迁所涉及的国有土地,由政府收回,按政府制定的规划条件及搬迁补偿条件将土地进行招拍挂,由摘牌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土地开发权,并支付因搬迁造成的搬迁损失及人员安置费。

2月28日,乌市国土资源局将5宗土地在该局土地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了公开挂牌转让,用途为商业和住宅,这5宗地总面积为482232.1平方米,挂牌起始总价为30905万元。其中最大的一宗地面积为142133.46平方米,挂牌起始价为9245万元。4月1日,天山股份收到乌市国土资源局通知,本次搬迁过程中的5宗地块被天山房产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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