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1 16:49:27 来源:水泥人网

工信部:严控新增产能 推进水泥标准提升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会长乔龙德和秘书长孙向远,副会长徐永模、陈国庆等会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前往工业和信息化部,向工信部常务副部长苏波就关于贯彻落实国发41号文件精神,化解水泥、平板玻璃产能过剩的工作建议进行汇报。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副司长辛仁周、原材料司副司长潘爱华和处长陈恺民参加会议。

乔龙德简要汇报了前一段时间联合会和各专业协会贯彻落实国发【2013】41号文件精神所做的工作,汇报了建材行业当前正在抓的第二代新型干法水泥技术装备和第二代中国浮法玻璃技术装备研发工作,以科技创新驱动结构调整阶段性目标的实现,制定新兴产业发展纲要,推进包括搭建服务系统在内的节能减排等四项重点工作,对进一步贯彻国发【2013】41号文件和【2014】23号文件提出了新的工作设想和政策建议。

陈国庆就有关政策建议作了专题汇报。为贯彻落实好国发【2013】41号和【2014】23号文件,真正使化解产能过剩取得实效,结合水泥、平板玻璃行业的现状,联合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创新水泥、平板玻璃项目建设审批机制。建议工信部等政府主管部门对新建项目实施全方位的机制创新,实现审批标准要有多项条件限制,审批信息透明,有多方面共同构成的制衡监督机制、有进入门槛认定、建立评估公示的项目审批机制。虽然水泥等产业的项目审批权已明确由省级政府核准,但这并不意味着仅仅是审批与核准权力的下放,而应作为一种机制的改革与创新,是对原审批核准机制的调整,因此并非各地就可以不受条件限制和不受机制制衡而继续随意审批。

二、管住入口,坚决遏制新增产能。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就是管住入口,新增产能不能遏制,化解产能无法见效。防止一边遏制一边仍在新增或者遏制稍有点效果,被继续新增抵消,造成遏制—好转—再新增的恶性循环现象。

三、加快对违规在建项目的清理与处置。国发【2013】41号文已发布实施半年多,由于清理和处置情况尚未结束,不少企业仍处于观望期,有的拭目以待,对国发【2013】41号文的贯彻执行力度和效果报以疑虑,更有部分企业又开始蠢蠢欲动,拟建新线。

四、推进相关配套政策的制修订。取消复合32.5强度等级水泥需要调整现行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取消复合 32.5强度等级水泥,不仅要加快水泥产品标准的修订,还需同步调整现行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建议国家工信部协调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配合取消复合32.5强度等级水泥,调整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即对32.5等级水泥掺兑废渣比例不少于30%废渣由全额退税调整为减半退税;对42.5等级水泥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20%废渣的享受全额退税;对52.5以上等级的水泥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10%废渣的享受全额退税。从财税政策上保障取消复合32.5强度等级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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