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2 17:09:05 来源:水泥人网

水泥行业离阶梯电价还有多远

水泥行业产能过剩问题一直备受瞩目,通过拓展国际市场来化解我国水泥行业部分过剩产能,实践证明是可行的。

化解过剩产能,我国水泥行业需“标本兼治、内外兼修”,在开拓国外市场的同时,更要注重自身技术创新,完善相关政策引导,形成高效、全方位的市场运行机制,只有真抓实干、练好内功才能为水泥行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7月1日起我国对淘汰类水泥企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电价。是否有必要对相关企业实行更有针对性的阶梯电价制度呢?

随着国际市场需求萎缩和国内需求结构性调整,产能过剩成为我国工业生产领域面临的主要问题。在此背景下,我国水泥行业也进入到全行业产能过剩阶段,未来水泥产业升级中,节能降耗技术将成为行业转型升级的重点。

对于水泥行业而言,差别电价并不陌生。所谓差别电价,其实就是对高耗能企业征收更高的电价,主要是有目的性的针对一些落后行业。可见,以往各地实施的差别电价,主要是针对高能耗的行业。从长期来看,对工业用电实施阶梯电价势在必行,对高能耗产业实施阶梯电价将进一步理顺电价形成机制,对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及行业结构的调整升级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阶梯电价更具针对性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对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30号),这一政策亮点在“阶梯”。从阶梯电价的规则可以看出,阶梯电价是以鼓励行业技术创新,降低能耗为目的的,并且有意识的针对落后产能,使产能结构得到调整,这与2013年颁布的《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16780-2012),有异曲同工之妙。

另外,从成本上分析,水泥行业对电力的需求量是巨大的,因而即使是小幅的提价,都会产生较高的用电成本。对电解铝行业能耗考核相对单一和简单,比较容易实施,而对水泥行业要相对复杂一些,受影响的因素较多些。这对主管部门工作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同时也要求行业组织深入企业第一线调查研究,反映企业诉求,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从长远来看,差别电价在加速落后产能淘汰,水泥企业技术升级方面有积极作用。而作为化解产能的手段,因为全国新型干法产能占比很高,差别电价所针对的落后产能只是九牛一毛,对水泥业整体而言,不会有太大影响。所以应该尽快出台针对新型干法水泥产能的阶梯电价政策,才可能对全国化解产能过剩,促进技术改造升级,产生更加重大的作用。

此外,经过这么多年的淘汰落后产能,很多地区,特别是发达地区,落后产能基本清除完毕,例如江浙、湖北、华北、华东、东北、重庆等这些地区,新型干法水泥占比很高,很多地区都是新型干法水泥的过剩,而仅仅针对落后产能的差别电价,似乎对于这些地区化解产能过剩,没有多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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