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08 10:14:48 来源:水泥人网

孔祥忠:应加大对违规水泥建设项目的处罚力度

水泥人网】一、政策背景与现实情况:

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中明确指出:

“严禁建设新增产能项目”;

“分类妥善处理在建违规项目”;

“对未按土地、环保和投资管理等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手续或手续不符合规定的违规项目,地方政府要按照要求进行全面清理”;

“各省级人民政府依据行政许可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能源消耗总量控制指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行业规范和准入条件、环保标准等要求,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建成违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提出整顿方案并向社会公示后,报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备案” 。

虽然国务院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违规建设项目有明确规定,而事实上,违规水泥建设项目仍然屡见不鲜,无证生产和经营企业也大有存在。如果不对违规水泥建设项目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不对违规建设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进行行政问责,国务院文件精神就不会得到认真落实,水泥行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就是一句空话。政府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支持行业协会和社会媒体,对各地违规水泥建设项目进行监督和曝光,对认定违规建设项目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

二、水泥行业的违规建设项目表现形式主要有:

1、在国务院2009年38号文件与2013年41号文件期间,经地方政府核准,而没有报国家发改委备案的已建成投产的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

2、项目建设前未通过环境评估,或未取得土地使用批复的项目。

3、仅利用地方政府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批文就开始建设的项目。

4、以置换落后产能新建水泥项目,未报工信部”全国产能置换指标供需信息平台”发布的。

5、以异地搬迁新建水泥项目,未经核准新增水泥熟料产能的项目。

6、无任何项目批复手续,私自建设水泥项目。

7、无证生产和经营的水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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