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30 20:11:03 来源:水泥人网

改造粉磨系统为何不必列入水泥产能控制

水泥人网水泥行业如何适应我国经济新常态?只有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为实现更高效率更好效益的发展创造条件。当前,宜精准研判形势,精准分析问题,精准化解矛盾。

本文作者全面分析了现行相关水泥产业政策、背景与有关问题的由来,认为将水泥粉磨能力或改造粉磨系统列入水泥产能控制属重大认识误区,限制了企业正常的技术改造,对企业按程序申报许可证带来很大困扰与麻烦。

经济新常态下应持续深化改革,简政放权,加快取消不必要前置审批,激发市场活力。化解过剩产能是当前水泥行业重要任务,控制产能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现实中存在哪些误区? 亟待有关部门重视并研究解决,相信此文能给业界人士带来启迪。

改造或添置粉磨系统,其粉磨能力肯定增加,但不增加水泥(熟料)产能。水泥产能过剩实质是熟料产能过剩,是干法线建设过多造成的,与改造、添置粉磨系统或水泥粉磨能力及粉磨站均无关联,没有熟料来源,就不可能粉磨制备水泥。

在化解水泥产能过剩过程中,相关部门和业界人士应有决心,打掉前进路上一个个“障碍栏”,把简政放权作为‘当头炮’,成为持续的改革行动,改变改造粉磨系统将导致水泥产能增加的看法,应认识到改造粉磨系统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经常采取的技术改造行为,也是企业最基本的自主决策行为,符合现行有关文件和产业政策要求,应当鼓励支持,并简化有关手续。

对粉磨系统进行技改

符合政策要求

水泥熟料企业的水泥粉磨系统与粉磨站的区别,是将熟料在原地或异地加工、销售而已。粉磨站只是改变了加工地点,熟料来源于干法线,属专业化加工模式。

“十一五”期间国务院、有关部门文件及产业政策如发改委2006年第50号令《水泥工业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发改工业 2222号《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及第609号《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均明确规定:鼓励改造、建设水泥粉磨站,优先现有机立窑企业升级改造,且当时有关文件对改造、建设规模即对磨机规格没有明确规定。国发〔2009〕38号“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强调严格控制新增水泥(熟料)产能,新建项目(熟料生产线)须报报国家发改委核准,不应包括改造磨机,并明确支持企业在现有生产线上进行粉磨系统节能改造等。发改委办公厅〔2009〕2351号“关于水泥、平板玻璃建设项目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是配合38号文发的,当时对新建项目包括新建粉磨站进行凊理,并没有明确也不可能包括现有企业改造粉磨系统。

“十二五”期间国发〔2010〕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工信部〔2010〕564号《关于做好淘汰水泥落后产能的通知》、《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及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等文件,提岀在2012年淘汰Ф3.0m以下磨机,均强调规定:支持企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以质量品种、节能降耗、环保等为重点,对落后产能和装备进行改造,并明确支持水泥企业在现有生产线采用高效粉磨节能技术进行改造,淘汰Ф3.0m以下磨机。工信部〔2010〕第127号《水泥行业准入条件》规定:新建粉磨站规模要求年产能达60万吨以上,单线规模达30万吨以上。

因此,水泥企业(包括粉磨站)淘汰Ф3.0m以下磨机,对粉磨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如更换磨机、添置辊压机等),符合现行有关文件和产业政策要求,应当鼓励支持,也完全符合中央有关方针政策。

欢迎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cementren;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投稿请联系:offce@cementren.com,QQ:1229919202业务咨询:18911461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