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23 10:36:11 来源:水泥人网

新环保法下上海一水泥厂四万罚单变百万

对于高额治污费用来说,过去几千几万元的罚款好像“挠痒痒”。但新《环保法》按日连续处罚实施后,能罚到企业心疼,大大增加了企业的违法成本。

今年夏天,居住在上海宝山月浦盛桥地区的居民可以放心开窗了:一马路之隔的水泥厂,粉尘将不再满天飞。就在不久之前,宝山区环保局将一张117.6万元的罚单,递送到这家水泥厂负责人面前,企业也被迫提前关停调整。这是新《环保法》实施半年来,上海依据按日计罚开出的首张逾百万元罚单。

工厂运转时,阵阵粉尘不时从运转的机器中排出,瞬间飘向空中;一旦有车驶过或遇下雨天,厂内立马扬起厚厚的粉尘或形成泥水,扬尘污染严重……这家水泥厂在月浦盛桥地区“扎根”多年,粉尘排放已成附近居民心患。

作为区内重点污染源,水泥厂早已进入监管部门视线。“我们多次上门监督检查,但最高也只能处以几万元罚款。”宝山区环保局副局长、区环境监察支队队长李卫华告诉记者,企业常以设施陈旧老化,或正在制定整改方案等理由“嘴上答应”。事实上,企业2007年就提出整改方案,却一直未付诸实质行动。

新《环保法》是杀手锏,还赋予按日计罚、限产停产和查封扣押等严厉处罚。但对粉尘无组织排放的调查取证是一道难题。今年1月中旬,监察队通过伏击,监察、监测、污控等联动,确定其违法基本事实,责令限期改正。然而,监察队在3月底核查时,抓到了企业继续粉尘无组织排放的行为,于是再次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2万元。

依据新《环保法》,自通知书送达次日30天内,执法部门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核查,一旦查到,就按日连续计罚。

5月14日,区环保局复查时发现,这家水泥厂已构成“按日计罚”条件,监管部门对其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自责令改正文书送达之日的次日至再次发现违法行为之日止计算罚金,即处罚117.6万元(4.2万元×28日)。罚款金额从4万元拖成百万余元,水泥厂压力倍增。最终,企业决定5月底关停整改。

市环保局法规处处长余飞麟强调,罚款不是目的,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解决违法排污拒不改正的问题。过去,对于高额的治污设施维运费用来说,原本几千几万元的罚款好像“挠痒痒”。“有些企业并不反感罚款,因为一年到头罚不了几次;但新《环保法》按日连续处罚实施后,能罚到企业心疼,大大增加了企业的违法成本,这就是威慑。”李卫华说。

今年前五个月,上海对环境污染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案件共881件,同比增长45.3%;处罚金额5015.5万元,同比增长56.6%。涉案的881家企业被列入环保“黑名单”,同时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该名单已在上海环境网的黑名单平台以及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平台同时公布。

上海环保部门将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与“企业信贷”和企业评奖评优等政策措施相挂钩,对环境违法的企业,在企业商业贷款、企业评奖评优中都将受到严格限制,有些领域实行环保“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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