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9 09:48:26 来源:水泥人网

冀东水泥收到增值税退税约4761.76万元

冀东水泥2015年7月29日公告,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7月27日累计收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4761.76万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以及《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的通知》(财税[2009]163号)的有关规定,对销售的满足“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或者外购水泥熟料采用研磨工艺生产的水泥,水泥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条件的自产水泥(包括水泥熟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此次获得的增值税退税所得将计入公司2015年度的营业外收入,预计将公司2015年度损益产生积极影响。

欢迎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cementren;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投稿请联系:offce@cementren.com,QQ:1229919202业务咨询:18911461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