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2 11:38:49 来源:大众网

山东防治大气污染 水泥等行业冬季要停产

到2016年年底,7市至少分别在1-2个县(市、区)开展散煤治理试点;到2017年,7市基本建立市、县煤炭应急储备配送体系及覆盖乡镇的清洁煤供应网络,并逐步延伸到村,完成辖区散煤治理。

3.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7市要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逐步扩大禁燃区覆盖范围。到2017年,7市城市建成区全部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十三五”期间,有条件的市逐步将禁燃区范围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和重点乡镇(街道)驻地。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灶等燃烧设施(除承担民生供暖的大型集中供热机组或锅炉外),应于2017年年底前全部改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到2020年,7市主城区基本实现无煤化。

4.加快燃煤锅炉淘汰(改造)。7市要积极发展热电联产和工业余热回收利用,大力推进集中供热,加快替代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推进电能替代,加快燃煤锅炉改造。2016年年底前,7市要完成燃煤锅炉摸底排查,其中济南市按计划完成建成区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2017年年底前,7市要完成35蒸吨以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2018年6月底前,7市要全面完成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城乡结合部和县城驻地全部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5.全面完成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按照“淘汰一批、规范一批、完善一批”的思路,7市要在2016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环保违规项目清理整顿工作。对逾期未完成清理整顿的项目单位,一律停止生产。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坚决遏制新出现环保违规项目。

6.加快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结合生态红线划定和主体功能区划,7市要在2016年年底前完成“核心控制区、重点控制区、一般控制区”三类区域划分,实施差别化准入政策和排放标准,倒逼行业转型升级和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7市要制定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计划,力争2017年取得实质性进展,“十三五”期间基本完成搬迁改造任务。其中,济南市要按照“搬迁一批、改造一批、腾退一批”的工作思路,推进东部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淄博市要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中心城区及周边全部建陶企业的搬迁改造,实现建陶行业统一制气、统一制粉、统一废弃物处理。

 (二)工业污染综合治理

1.加快推进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根据国家要求,济南、淄博、德州、聊城、滨州5市作为京津冀大气污染物传输通道城市,要先行一步,在2016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除2017年10月前实施改燃关停的外)超低排放改造;泰安、莱芜2市要加快进度,在2017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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