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质检总局官网发布通知称,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6)京行终2257号〕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4)一中行初字第10521号〕判决,质检总局决定撤销宁城万利水泥制造有限公司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XK08-001-03977。



欢迎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cementren;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投稿请联系:offce@cementren.com,QQ:1229919202业务咨询:18911461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