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3日,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通知,中国建材集团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豁免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294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豁免中国建材集团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控制公司313,001,054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5.56%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中国建材集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中国建材集团应当会同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