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省政府加大了防治大气污染工作力度,除了紧锣密鼓召开专题会议、下发相关文件外,更于近日抓紧完善,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并广泛征求民意,调动各界群众积极建言献策。
这份《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集意见稿,围绕治理雾霾、防治空气污染等八项内容,公开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建议,它包括影响相邻地区大气的项目需征求意见;应对重污染天气拟限行机动车;污染物监测记录至少保存3年;举报污染大气行为可获奖励;除热电联产外禁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停止绿化换土;烧烤未使用无烟烤炉个人罚500元,超排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建设项目。
不难发现,征求意见稿明显加大了防治空气污染的体制机制建设力度,表现在:一方面,通过建章立制,加强依法依规治污的制度建设,明确治理重点和方向,为源头治理提供决策依据与法律支撑,进而保证并强化治理的实效。另一方面,充分听取民众意见,积极调动民智民力,奖励举报大气污染行为,以形成全民治污的合力。
由此可见,征求意见稿覆盖点面多元,既具有猛药去疴的刚性,又不乏切实可行的操作性,足显政府加大防污治污新规的决心和力度,因而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防治大气污染深得民心,与此同时,也折射出大气污染之害早已成为社会的切肤之痛。从这个意义上说,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高度契合人民群众尽早告别“十面霾伏”的愿望,理应也必然会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建言献策和行动上的大力支持。
长期以来,在防污治污方面一直存在误区,认为治理污染、改善环境理应是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分内之事,与老百姓没有多大关系。觉得政府和职能部门把工作做好了,老百姓就能坐享天蓝水碧的环境福利。反之,政府和职能部门工作有疏漏,老百姓就只有嗟叹抱怨的份儿。而事实上,大气污染无孔不入,其侵害绝对没有选择性,不会因为个人的事不关己它就偃旗息鼓,也不会因为个人的抱怨嗟叹它就会烟消云散。大气污染是健康的杀手,如果你不想出防治的好点子,它就污染人的肺管子。
所以,治理大气污染,不光是考验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民生大事,也是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要事。治污面前,个个都是责任人,人人都不是旁观者。只有政府和职能部门凸显法规刚性,排污企业加强守法自觉性,民众提升参与治理的积极性,《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才能真正实现造福于人民群众的初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