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访事项基本情况
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交办的0030号信访举报问题,反映的是“泾阳县王桥镇王桥村冀东水泥泾阳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8号开始建厂,环评文件(〔2001〕312号)只批准建设5000吨,但07年4月26号已经达到1万吨左右。噪音污染特别大,同时也污染周边环境”信访问题涉及企业为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该企业位于泾阳县王桥镇王桥村,是由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德堡水泥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中外合资公司,项目占地500亩,总投资13.3亿元,现有日产5000吨和日产45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各一条,配套建成25MW纯低温余热发电站,产能规模为水泥400万吨。
2004年3月5日,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项目取得县建设局《关于冀东水泥泾阳项目征地选址的批复》(泾城建发〔2004〕019号)。
2006年5月16日,泾阳县人民政府向该企业颁发了土地使用证(证件编号:泾国用(2005)第A-009-01号)。
该企业分两期建设,一期日产50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环评于2004年9月8日通过原国家环保总局审批(《关于冀东水泥泾阳有限责任公司日产50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环审〔2004〕312号));2005年10月10日,一期项目取得陕西省发改委核准批复(《关于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5000T/D水泥生产线项目核准的批复》(陕发改工业〔2005〕930号));2006年6月,一期项目工程开工建设;2007年5月14日,一期项目通过陕西省环境保护局批复同意试生产(《陕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日产50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试生产的批复》(陕环试生产批复〔2007〕16号));2008年9月12日,一期项目通过国家环保部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关于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日产50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环验〔2008〕181号))。
二期日产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及余热发电工程项目环评于2007年1月17日通过陕西省环保局审批(《陕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及余热发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批复〔2007〕33号));2007年5月18日,二期项目通过陕西省发改委核准批复(《关于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4500吨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及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改项目核准的批复》(陕发改工业〔2007〕454号));2007年6月,二期项目开工建设;2009年5月14日,二期项目通过陕西省环境保护局批复同意试生产(《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日产45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及25MW余热发电工程环境保护试运行的函》(陕环试生产〔2009〕16号));2011年3月24日,二期项目通过陕西省环保厅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日产4500吨/天熟料新型干法生产线及余热发电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陕环批复〔2011〕119号))。该公司作为国控企业,按环保部门要求在窑头、窑尾、水排放等处安装了5套在线监控装置,并交由第三方运营单位进行运行维护,对其主要污染物排放点进行24小时连续监测并上传数据到市级以上环保部门。环保部门最少每月对该企业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对其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
(二)信访事件办理情况
1.经核实,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1)信访反映该企业“2004年9月8号开始建厂,环评文件(〔2001〕312号)只批准建设5000吨,但07年4月26号已经达到1万吨左右”问题不属实。该企业日产50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于2006年6月开工建设,2007年5月,建成投入试生产;2007年6月,日产45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及余热发电工程开工建设;2008年11月,二期工程建成投产后,该企业日生产熟料产能达到9500吨。经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和查阅相关批文资料,该企业建设的两条生产线各项行政审批手续齐全。
(2)信访反映的“噪音污染特别大,同时也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不属实。11月30日,泾阳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昼夜厂界噪音均进行了监测,8个点位全部达标。经调阅该企业近年来噪声监测资料,发现二期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中厂界西北角2个点位(厂区物料出入口、石灰石皮带长廊)噪声超标,针对该问题,该企业全面加大噪音治理力度和投入,加装6套消声器,在噪音敏感点方向(北厂界)加装声屏障80米、隔音板100块,皮带长廊用隔声罩全部密闭,将原皮带钢托辊改为橡胶托辊,同时加强润滑,厂区物料出入口原车辆出入比较混乱,后加强管理,有序出入,采取以上措施后,噪音大幅度降低。经查看,该企业2014年至2016年厂界噪音监测报告,监测报告噪声全部达标。
2.信访问题处理情况。
一是责成泾阳县进一步加大对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对企业周围60户群众进行问卷调查,其中满意55户、基本满意5户、不满意0户,满意和基本满意占100%。三是将查处和处理情况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3. 信访事项办理联系人:邓涛 13991013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