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11 17:09:01 来源:中国文明网

开封市2016年工业大气污染管控取得阶段性成果

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是民生之本、民心所向、民意所在。保护生态环境,关系人民群众福祉,关乎城市未来发展。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建设美丽开封为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大气污染防治为切入点,奋力攻坚克难,取得明显成效。

精准施策 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加强环境保护,就要将环保工作融入全市发展大局,与经济工作统筹考虑、协调推进,避免“就环境保护谈环境保护”,积极打造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唱”阵容,破解以往环境保护“孤掌难鸣”的局面,打开环境保护的新路径。

基于对此的深刻认识,并针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短板与薄弱环节,市委、市政府站位大局、统筹规划,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以“六控”(控尘、控排、控煤、控车、控油和控烧)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精准治污,向大气污染宣战,吹响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号角,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数据显示,2016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27天,较2015年增加5天;PM10浓度均值为122微克/立方米,PM2.5浓度均值72微克/立方米,分别较2015年降低6微克/立方米、2微克/立方米,较好地完成了省下目标任务。

“六控措施的全面、深入落实,是我市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市环保局副县级干部王西祥说。

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自攻坚战打响以来,开封市下发整改通知书93份、停工通知书22份,排查消除309个各类扬尘污染隐患,顶格处罚7家施工扬尘污染企业,将4家企业记入“黑名单”、4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依法拆除28个非法商砼站,市区商砼站场区路面实现全部硬化等。同时,开封市组织开展了垃圾围城、堆料围城、废品围城、土小企业围城、涂装围城污染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实行扬尘、露天烧烤有奖举报制度,并加强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逐步推行“以克论净”的作业标准,尤其是市城管部门和各区加班加点,发挥现有道路清扫洒水保洁设备最大作用,实现城区道路24小时不间断洒水降尘。

工业大气污染管控取得阶段性成果。开封市采取包干到人、明确时限、跟踪推进、严厉问责等措施,对全市360余家涉气工业企业进行了专项清查,并分层次逐家约谈重点企业负责人,立案处罚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案件9起,对1家企业挂牌督办。至2016年10月31日,开封市纳入省攻坚任务的66家“小散乱差”企业已全部取缔清除,纳入省攻坚任务的3个水泥粉磨站、11台15蒸吨以上锅炉、6个工业炉窑已全部完成提标治理。在此基础上,开封市还对64家涉气污染源企业实行驻厂监管等。

深入推进工业大气污染管控。对360余家涉气企业进行了专项清查,采取包干到人、明确时限、跟踪推进、严厉问责等措施,加强对企业的现场执法检查指导,分层次逐家对重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两轮约谈,立案处罚违法排放大气污染案件9件,挂牌督办1家。截至10月31日,开封市纳入省攻坚任务的66家小散乱差企业全部取缔清除,纳入省攻坚任务的3家水泥粉磨站、11台15蒸吨以上锅炉、6家工业炉窑全部完成提标治理。

燃煤锅炉拆改全面完成。按照不留死角、不遗漏一台锅炉标准,开封市在燃煤锅炉专项清查整治基础上,采取宣传引导、超标处罚、挂牌督办、跟踪拆改等措施,强力推进燃煤锅炉拆改。截至9月30日,列入省目标的120台燃煤锅炉全部拆改完毕,并通过省环保督察组认定,而新排查出的22台燃煤锅炉目前也已全部拆改到位。

此外,开封市进一步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燃煤散烧管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力度,并实施中轻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2016年,全市共淘汰黄标车7632辆、老旧车18416辆,超额完成2016年省下淘汰任务;拆除非法加油站643 座,查扣油品75.1吨,正常营业的238座合法加油站全部加装了油气回收装置,并通过第三方检测和环保验收。

王西祥说:“六控措施的全面、深入落实,离不开我市确定的一系列制度保障。”为确保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封市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1+2+4+10”系列方案。

“1”是指1个意见,即《开封市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这一纲领性文件,明确了开封市打赢这场攻坚战的指导思想、工作方向、主要工作和总体要求。

“2”是指两个组织。成立了以市长侯红为指挥长的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新军为组长的督察组,加强对攻坚战的领导和督察。

“4”是指4项制度。一是党政同责制度,即《开封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明确了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细化了5个党委部门和35个政府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二是责任追究制度,即《开封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暂行规定》,针对党政领导干部在环保决策、执行和监管过程中违反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行为进行追责。三是生态补偿制度,即《开封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落实中央有关“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要求,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对县、区政府实行财政资金划扣或奖补,充分调动各县、区大气污染防治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用经济手段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四是目标考核制度,即《开封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开封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制度,全面评价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效,强化激励约束机制。

“10”是指10个具体实施方案。以扬尘、燃煤、工业、机动车、挥发性有机物以及秸秆、垃圾焚烧等为重点,制定了10个针对性的攻坚实施方案,形成我市大气污染攻坚治理的完整链条。

在执行过程中,开封市明确责任,加强问责,严格落实督导奖惩。市相关部门认真履职、严格监管、重点治乱、铁腕治污,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涉嫌大气污染犯罪的,从速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各排污企事业单位按照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要求,定方案、上设施、严管理,提升防污治污水平,实现了稳定达标排放。实行“日调度、日点评”制度,指挥部办公室每日通报点评攻坚战情况。攻坚战开展以来,开封市对近600个重点项目和省督察组反馈的334个问题逐一现场督导,下发督办通知70份,约谈存在突出问题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5人,通报批评县区4个、市直单位两家,约谈科级及以下人员9人、诫勉谈话47人、停职检查1人、免职1人、党政纪警告处分6人,依法刑事拘留13人、治安拘留8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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