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坚持一个中心——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当前,重特大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规划》把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作为“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提出加快构建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两条防线,采取有效的技术、工程和管理控制措施,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系统建设、依法治理,切实降低重特大事故发生频次和危害后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明确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17个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防范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和重点措施。贯彻落实《规划》,一定要把上述措施落到实处,严格监管监察,强化风险管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
贯穿一条主线——
全面落实《意见》重大举措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历史上第一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极大重视。《意见》科学谋划了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蓝图,提出了30项具体措施。《规划》作为落实《意见》的重要举措,在编制过程中,始终注重加强与《意见》的衔接,细化、完善、分解了《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工程,确保实现《意见》提出的到2020年实现安全生产总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中期目标,为到2030年实现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长期目标打下坚实基础。贯彻落实《规划》,必须把握《意见》与《规划》的关系,按照《意见》确定的任务单、时间表和路线图,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协调、立足当前与谋划长远相结合,统筹实施、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五
注重三方责任——
强化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这是我们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使命和责任担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充分体现,也是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最直接有效的制度力量。《规划》把“构建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作为首要任务,强调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依规制定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完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体制,落实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快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行为惩戒机制。《规划》实施过程中,要通过强化三者责任,特别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凝聚共识、汇集动力、形成合力,构建安全生产齐抓共管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