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在国家标准委批准通过的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中,已经取消关于32.5等级复合硅酸盐的内容,于2015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
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重申了“停止生产32.5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重点生产42.5及以上等级产品”的要求,对32.5及32.5R复合水泥退出的政策力度逐步加大。
据中国建材报去年底报道,取消32.5R复合硅酸盐水泥的标准修订稿已经送到国标委和工信部,正处于审批过程中,预期不久将会正式发布实施。
除了国家层面接连出台的政策之外,大量省份也各自出台水泥行业去产能的区域性文件。其中,江苏省在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明确提到,为保持经济稳健增长,江苏将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年将压缩水泥产能90万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