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竞买申请与登记
报名要求:有意参与竞买者,在报名时限内持水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水泥生产许可证副本(不包含粉磨站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1套),办理竞买申请与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及办理相关手续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文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公告时间: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2月28日(10个工作日)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办公区(济南市二环东路5948号办公楼615室)
四、资格确认及竞买保证金的缴纳
竞买人通过资格审查后,须缴纳竞买保证金600万元。竞买人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与竞买。竞买不成功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7日16:30时。
五、竞价方式和确定竞得人的标准
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有底价挂牌。采矿权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830万元;在挂牌期间可多次报价,每次报价的增幅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至挂牌截止前30分钟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以当时的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竞价,最终以不低于底价且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六、挂牌时间、地点
挂牌时间:自2017年3月8日9时至2017年3月21日15:00时止(10个工作日)。
挂牌地点:济南市二环东路5948号办公楼3楼东会议室(山航大厦南邻200米)
七、注意事项
根据当地政府产业政策需要,本采矿权生产的矿石仅可用于水泥用途,不得用作建筑用石料等低等用途,违反规定改变用途的将受到行政处罚,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