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4 15:55:27 来源:中国环境报

坚持问题导向 紧盯责任落实 山东启动省级环保督察

3月22日,山东省环境保护第五督察组正式进驻莱芜市,标志着省级环保督察在齐鲁大地拉开帷幕。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工作,成立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环保督察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同时出台了《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方案》。

此前,山东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部署启动首批省级环保督察工作,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强化结果运用,做到立查立改、即查即纠、查实即问责,增强工作实效性和督察威慑力。要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上下联动、密切协作,共同打好环境保护组合拳。

据了解,由山东省人大、省政协及省环保厅、省公安厅等部门组成的5个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负责对潍坊、东营,济宁、菏泽,泰安、日照,淄博、滨州,聊城、莱芜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根据部署,山东省环保督察组重点督察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和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等。督察结果将移交省委组织部,作为对被督察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领导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对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将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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