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安阳3月22日0时起执行一级管控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PM2.5专家组和市环保局、气象局联合研判会商意见,经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17年3月22日0时起执行一级管控措施,并对16家钢铁企业、9家铁合金企业、3家有色企业、5家焦化企业、5家水泥企业、17家特殊工艺企业共计55家强制性污染减排;陶瓷企业使用煤气发生炉的限产50%,使用清洁能源的限产20%;已经改造为天然气、电(不含熔炼电炉、中频炉)、醇基燃料的清洁能源企业限产50%。
安阳3月22日0时起执行一级管控措施(安环攻坚办〔2017〕80号)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执行一级管控措施的通知指出:根据PM2.5专家组和市环保局、气象局联合研判会商意见,经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17年3月22日0时起执行一级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此次限产涉及的五家水泥企业分别是:
1、安阳中联水泥(316.07元/吨,0.45%)有限公司熟料生产线和粉磨生产线均限产50%。
2、安阳湖波熟料有限公司熟料生产线和粉磨生产线均限产50%。
3、安阳金旺临化水泥有限公司粉磨生产线限产50%。
4、安阳市彰德水泥有限公司粉磨生产线限产50%。
5、安阳市鹏迪水泥有限公司粉磨生产线限产50%。


